关于公布《吉林省医院禁止、限制携带物品名录》的通告

2025-08-02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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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卫医发〔2021〕28号)文件要求,为切实加强医院安全管理,严密防范医院内违法犯罪,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,维护医院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》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医疗卫生行业自身特点,吉林省卫生健康委、吉林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《吉林省医院禁止、限制携带物品名录》,现予以公布。

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特此通告。

  附件:吉林省医院禁止、限制携带物品名录

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          吉林省公安厅    

2024年10月21日    

  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

  初审:张宇宁

  复审:李宏颖

  终审:李明辉